问题 | 领了结婚证廉租房还能留吗 |
释义 | 领了结婚证廉租房还能留。 结婚后只要在租住期是可以继续住的,合同到期后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可以继续住,不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应该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结婚后就要看另一方的房子的住房面积有多大了,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固定的居住场所,就不会再允许申请廉租房住了。 廉租房转租情况如下: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从而解决了困难家庭居住困难的问题。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在我国,廉租房只租不售,因此,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有一定的使用权,而没有任何权利转让房屋; 2、廉租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为居住困难的家庭解决了居住的问题,使他们有了一个良好的居住空间。而居住廉租房的人员,必需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才能够居住。否则是不可以居住的。在居住的过程中,如果购买新房了,就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则应该腾出廉租房,让给居住困难的群众居住。所以说,廉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 综上所述,婚前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公租房,在结婚后没有其他住房的,是可以继续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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