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七条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组织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组织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按照权限制定组织工作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研究部署本地区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二)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等党的组织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三)领导本地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干部,向地方国家机关、政协组织、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等推荐重要干部;(五)贯彻人才强国战略,统筹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和推动本地区人才工作;(六)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党组对本单位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