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了档案如何处理 |
释义 | 当办理退休后,退休后档案怎么处理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那么档案会存放在人社局; 2、退休人员是领导岗位退休的话,那么档案会在相应的组织部档案室内; 3、当到达退休年龄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后,档案还会回到原本存档的档案室内保管。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主要包括: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 综上所述,员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这个时候档案其实没有过多的处理方法,可以直接把档案保存在以前的单位,也可以直接把档案转移到街道办事处或者是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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