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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拘留随身物品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扣押物品的,要出具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经调查后如果是非法财物的没收,依法要销毁的,销毁处理,如果解除扣押的,退还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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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