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本加酬金合同分类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 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承包方的实际成本实报实销,同时按照实际成本的固定百分比付给承包方一笔酬金。这种合同计价方式,工程总价及付给承包方的酬金随工程成本增加而增加,不利于鼓励承包方降低成本,故这种合同计价方式很少被采用。 (2)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 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与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相似。 其不同之处仅在于在成本上所增加的费用是一笔固定金额的酬金。酬金按估算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是固定不变的。 这种计价方式的合同虽然也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和降低成 本,但从尽快获得全部酬金减少管理投入出发,会有利于缩短工期。 (3)成本加奖罚 采用成本加奖罚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事先约定该工程的预期成本和固定酬金,以及实际发生的成本与预期成本比较后的奖罚计算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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