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因病退职待遇 |
释义 | 按照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因病退休与退职,在养老金(病退职或称病残津贴、生活费)的计算方法上并无区别,但病退职职工往往缴费年限较短,个人账户储存额较少,实际领取的养老金一般较病退休职工少。并且,病退职较病退休的养老金最低保障数额要低,国家统一调整养老金的时候定额增长标准一般也要低档次。 1、因病退职:因职业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与正常退休一样。 2、退职是国家对不具备退休条件,但又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经批准自愿退离工作岗位的职工的一种处理方法。按照国家规定,职工由于非因公伤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因年老体弱不能从事原职工作,本单位确无轻便工作可以安排,而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经医院证明(工人还需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退职。 退职职工,仍可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副食品价格补贴。集体所有制职工的退职条件与全民所有制相同,只是退职后的待遇国家不作统一规定,由省、市、自治区参照全民所有制退职待遇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全民所有制的退职职工的待遇。 一、离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比例为90%。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报销费用85%。4、退休职工工龄满15年到21年以下,其医疗费报销比例为80%。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6、退职职工,其医疗费报销比例75%。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对于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地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办理退职领取退职生活费。退职生活费标准根据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确定,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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