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法独立董事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法独立董事的基本制度、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辞职程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的任期 1.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2.独立董事如果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3.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三、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什么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该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