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出资买房分手后要如何分 |
释义 | 共同出资买房,分手后房产分割按出资比例或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婚期间共同购置、继承或赠与、双方名字的房产、夫妻协定为共同财产、共同生活期间父母购买;分配财产按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订立财产约定需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法律分析 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后,分手时的分割标准如下:若能明确出资额,在分割时按出资比例分割;若无法确定出资额,则一般视为双方共同拥有,即双方平均分割。一般情况下,以下情况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1.双方在婚姻期间用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 2.一方继承或被赠予的房产,但若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不算共同财产; 3.虽为婚前购置的房产,但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的; 4.一方的个人房产,但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需办理加名手续; 5.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父母购买的房产,但若父母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不算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是指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可为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需按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一般来说,共同财产包括以下种类: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若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则不算共同财产;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当事人必须亲自为行为,不得使用代理; 4.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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