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上摔倒了是谁的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交车上乘客意外摔伤的,如果公交车驾驶人尽到了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乘客是由于自己的原因摔伤的,则责任由乘客自己承担; 如果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存在瑕疵,没有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的,则乘客摔伤了,应当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司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公交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如果是被挤倒、推倒并且抓到肇事人的情况下,公交公司也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肇事者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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