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本案件5年后法院会管。 终本案件,被执行人应该继续履行,发现执行财产可恢复执行。终本案件满五年后如果出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情形时可以立案,就算满五年也不影响,也在其可以立案的时间期限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法院。 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的条件具体如下: 1、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3、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