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记大功是事业单位奖励之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给予中央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第六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以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 (二)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 (三)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 (四)对功绩卓著的,授予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