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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权利不得以作为遗产?
释义
    法律分析:只有被继承人本人的权利才可以发生继承,对于专属于被继承人的权利或者不属于被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是不可以继承的。被继承人享有的国有、集体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使用权之所以不能继承,是因为被继承人对这些财产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所有权。而能发生继承的财产只能是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因此这些使用权不可以继承。与被继承人人格、身份有关的权利一般而言不可以继承,但作为例外,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种,是可以发生继承的。这是因为发表权兼具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利益,除了著作权人明确表达过不愿意发表其作品,否则其继承人可以将其发表并取得财产收益。被继承人亲属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应得的抚恤金之所以不可以被继承,是因为这笔抚恤金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其本就归被继承人的亲属所有,不需要发生继承。被继承人个人承包享有的家庭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发生继承,但若是被继承人家庭承包享有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与被继承人共同承包的其他家人可以继续享有该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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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