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婚有什么特别的吗 |
释义 | 与军人结婚的,《婚姻法》和《刑法》有以下的规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及军人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