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有了孩子要离婚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未领结婚证的处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对于没有结婚证而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未按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二、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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