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私权有什么基本的权利 |
释义 | 隐私权的基本内容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自然人的住宅不受侵扰,自然人的生活安宁受法律保护,自然人、法人的通讯秘密受法律保护。收集、储存、公布涉及自然人的隐私资料,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但不要把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等同于隐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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