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诉讼 |
释义 | 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提起诉讼,但缺乏证据将导致原告难以胜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起诉需提交起诉书或起诉状,书写困难可口头起诉。起诉状应包含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来源和证人信息。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处理,受理期限为七日。 法律分析 没有证据能够起诉,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但是如果没有证据的,原告难以胜诉。 起诉的条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向法院起诉,除了要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提交起诉书或者起诉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法院的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五、法院受理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当事人除了满足起诉条件外,还需要提交起诉书或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证据和证人信息。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必须受理,对其他情形则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人民法院应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的七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可以不在裁判文书中表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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