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公路允许行人走吗 |
释义 | 行人是绝对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根据事实事故是由行人擅自翻越高速公路导致的,行人应承担重要责任。行车人在事故中没有违章行为,可以减轻责任,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和额度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行人是绝对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这起事故完全是行人自己不遵守高速公路管理,擅自翻越所致。 正常行车并没有任何违章行为,行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因此行车人可以减轻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行人自己承担重要责任。 拓展延伸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被车撞伤的责任归属及法律赔偿问题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被车撞伤的责任归属及法律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是由于道路标识不清晰或其他特殊原因,可能会对行人的责任进行适度减轻。对于车辆驾驶人而言,如果能够证明行人的行为是不可预见的、突发的,且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责任可能会减轻。在法律赔偿方面,行人可能有权向车辆驾驶人或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失和自身的损失。综上所述,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被车撞伤的责任归属及法律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被车撞伤的责任归属及法律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行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行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是由于道路标识不清晰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行人的责任可能会减轻。对于车辆驾驶人而言,如果能证明采取了必要的避让措施且行人的行为是突发的,责任也可能减轻。在法律赔偿方面,行人有权向车辆驾驶人或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失和自身的损失。因此,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被车撞伤的责任归属及法律赔偿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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