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仓储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金融仓储公司可以归类于金融资产管理管理公司,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 (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事会的组成、职责和工作程序,依照《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执行。 一、金融仓储参与的主体主要有哪些? 1、企业融资者 企业融资者,这里说的企业融资者主要是一些没有大型的不动产,而是有一些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库存的急需融资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他们由于信誉程度相对较低,又没有太多的不动产,要想得到发展所需要的资金甚至是生存所需要的资金选择金融仓储公司合作几乎成了不二的选择。只有有了这些企业的存在和参与,才有了金融仓储业的产生并发展。 2、金融机构 除了企业融资者之外,投资公司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是金融仓储业中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增加其利润源,也很想把手中的资金贷往一些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但是由于动产的监管成本高,价格不稳等不易保值增值,从而使得金融机构的风险加大。金融机构为了减少其风险,便会参与到金融仓储这个新兴的行业中来。 3、仓储企业 除了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主体是仓储企业,仓储企业作为仓储业的核心,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连接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桥梁。为金融仓储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仓储企业的主要需求有:拓展业务范围,增加企业利润。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传统的仓储企业由于业务比较单一,规模普遍较小,利润来源已经非常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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