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种抗辩权有相同之处:行使这些权利是为了反对对方的权利;这些权利的法律基础相同;这些权利只适用于双方合同;行使这些权利是由于对方的原因产生的;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等。 法律分析 三种抗辩权的相同之处是:三种权利的行使都是对对方权利的抗辩;三种抗辩权的法律基础相同;三种抗辩权都只适用于双务合同;三种权利的行使都是由于对方的原因而产生的;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邹艳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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