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满足什么样的要求才能结婚 |
释义 | 一般来说,双方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自愿结为夫妻; 2、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3、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去办理结婚登记; 4、双方不具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一、双方母亲是亲姐妹能否结婚 双方母亲是亲姐妹不能结婚。 结婚登记的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母亲是亲姐妹,意味着双方的外公外婆是相同的,则外公外婆是第一代,彼此的母亲是第二代,双方彼此就属于第三代,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内,因此双方母亲是亲姐妹不能结婚。如果隐瞒情况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会被查到,即使侥幸办理成功,也属于无效婚姻。 结婚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如下: (一)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其表现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前者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后者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也就是结婚的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 三、回民和汉民可以结婚吗 回民和汉民可以结婚。男女双方结婚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男方需要满二十二周岁,女方需要满足二十周岁;2、男女双方必须要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3、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不存在三代以内血亲的相关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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