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可以转租他人吗 |
释义 | 不可以。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公租房使用期限一般为多久 一般公租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具体的使用期限以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怎样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三、在深圳公租房难申请吗 在深圳公租房可能难申请,也有可能比较容易就获得了公租房的租赁资格,具体是难,还是容易,与申请者是否满足租赁条件有关。 1、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想要租赁公租房的申请人,在提出租赁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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