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事法律事实,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根据是否具有直接的人的意志性,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与行为。事件分为不可抗力、时间的经过、人的出生和死亡、其他。 法律事实是反映现实生活情况的存在,具有使法律规范发生作用的杠杆的意义,是把法律规范和具体主体的权利义务联系起来的环节。因此,法律事实伴随法律关系的整个生命过程,即产生、变更、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1、二者含义上的区别 民事法律事实:指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如上述登记结婚、订立合同、变更协议、转让债权、鸡蛋孵化成小鸡、自然人死亡等均为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法民事行为。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