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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有划拨土地能否以物抵债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国有划拨用地可以抵押。国有划拨用地设立抵押,有效抵押担保率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扣除补交出让金余额的70%,也即不得超过评估地价总值的45%。 二、办理土地 使用权抵押 手续所需资料及程序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请书(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 土地使用证 正本及复印件; 3、土地评估报告;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及平面图; 5、曾经设定抵押权的土地,重新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应提交上次核发的他项权利证明书正本和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 6、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三、办理程序: 无论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 土地使用权 或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进行抵押。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 抵押贷款合同 ,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 土地抵押登记 ,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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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4: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