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会会长可以领工资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具有相关工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熟悉行业情况;(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责,年龄界限为70周岁;(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六)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理事长(会长)、秘书长。理事长(会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法律依据:《江西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第六条 依法登记并连续经营两年以上、诚信守法的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变更、注销登记,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同行业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承认行业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并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该行业协会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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