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开发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2、贷款行对开发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开发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3、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4、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开发商合作银行提出申请按揭贷款。具体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购房首付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贷款行对购房人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配偶)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6、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营销部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一、房屋抵押仲裁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二)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三)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四)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五)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六)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七)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八)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九)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