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生儿上户口有时间限制。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捡到的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小孩上户口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办理。 孩子上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首先当事人需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需要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