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金分期付款利息如何计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受害人工资的三个月的平均数向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程度较重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以及工伤生活补助金;或按照受害人工资的十五个月的平均数,向受害人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疾病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 关于工伤赔偿金分期付款的利息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赔偿金一次性支付,在未按时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按照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拖欠期间的赔偿金利息。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受害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分期支付赔偿金的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因此,具体工伤赔偿金分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情况下应遵循《劳动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受害人工资的三个月的平均数向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程度较重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以及工伤生活补助金;或按照受害人工资的十五个月的平均数,向受害人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疾病待遇和因工死亡待遇。” 2. 《劳动法》第六十六条:“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加倍的工资报酬。未按时支付的,应当支付拖欠期间的工资报酬和赔偿金,并按照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拖欠期间的赔偿金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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