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协议房子给孩子,没过户,可以不给了吗 1、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子给孩子,虽然没有过户,但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就开始生效,不可以不给;除非一方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离婚协议书上房子给孩子但未过户有效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给孩子,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有效的。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