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在工作地领取。不过各地政策不同,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所需材料也不同。 失业人员参保地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参保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机构按照法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法规发放。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是什么?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是什么?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