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莞工作或创新创业,获得国家级、省级、部分市级相关荣誉、奖项、技术职务或称号,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经市委、市政府认定的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可申领玉兰卡。 法律依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才东莞”战略,加快全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提高劳动者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9号)以及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优秀技能人才是指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华技能大奖、南粤技术能手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和东莞市技术能手获得者。 第三条 东莞市优秀技能人才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评选奖励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