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具备独立且固定的经营场所,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明; 2、符合申请当地烟草专卖有关部门规定的零售店合理布局的要求; 3、申请人具备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资金; 4、申请当地烟草专卖部门公布的其他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流程: 1、申请。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 2、受理。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也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 (三)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