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驾驶员或车主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医疗费发票和病历原件应由谁持有? (1)关于医疗费发票原件。众所周知,医院出具的医疗费发票是谁出钱由谁持有发票原件,但如果驾驶员或车主以及伤者都出了医疗费,那该如何处理?处理原则是由出钱多的一方持有发票原件,出钱少的一方持发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各方出钱情况,双方签名确认即可。或者让医院或驾驶员或车主一方出具书面证明。 (2)关于病历原件。病历资料原件原则上应由伤者本人持有,驾驶员或车主一方需要,可将该病历资料复印一份让医院盖章交其持有。 2、拖欠医院医疗费,伤者想出院,如何处理?伤者可以与医院协商,先为伤者办理出院手续,然后由伤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待理赔费用到位后再偿还医院;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医疗费,追加医院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伤者出院时应保留哪些资料? (1)住院病历; (2)诊断证明书;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4)X光片、CT片及报告单; (5)手术记录;以上五项材料为伤者伤残鉴定所需要; (6)医疗费发票; (7)用药明细清单;以上七项材料为伤者将来起诉所需要。 4、出院时要让医生开具什么证明?伤者可要求主诊医生在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中注明以下内容: (1)加强营养; (2)住院期间护理人数; (3)出院后是否需要护理,护理期限; (4)出院后全休时间; (5)出院后是否需拆除内固定装置或拆除钢板,拆除费用; (6)出院后是否需要继续门诊治疗或定期复诊。 5、出院后门诊治疗应注意事项:伤者很多时候出院后都需要定期看门诊,这时候最需要注意的事情是让医生在门诊病历上注明就医情况,并保留好看门诊费用收据。如果仅有看门诊费用收据,由于无法证明看门诊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情存在关联性和必要性,法院往往会不支持该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