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离婚登记,没有身份证是不能可以办理的。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没有身份证,民政部门不会给办理离婚登记的,所以可以先去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携带有效身份证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如下:第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合法夫妻,必须提供有效的结婚登记证明;第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第四、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能够达成协议;第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离婚申请,不得交由他人代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