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法行为人主观上以扩大宣传、增加客户资源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通过伪基站非法获取周围手机用户信息、截断一定范围内移动电话的正常通信联系、强行向其发送广告信息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通讯秩序,造成手机移动用户通信中断,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因此,其行为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 利用伪基站强行发送短信这一行为,如果同时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的原则定罪处罚,即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责任。《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如何判刑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判刑:1、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需要交什么刑事责任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刑事责任:自然人犯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