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期违约的特点是怎样的 |
释义 | 1、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在未来将不履行义务,而不是现实的违反义务。换句话说,这只是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确切的说,预期违约并不是真的违约,因为债务人可以采取补救措施而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严格地履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此种毁约就不属于违约,履行期限只是实际从事履行行为的期限而不是债务发生的期限,即使这种毁约发生在履行期限前也是债务人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表明他根本默示其合同债务,给对方信赖利益造成损害。 2、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债权人不能请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以提前实现其债权,但他享有期待权,这种权利也是不可侵犯的。 3、预期违约有特有的救济方式。由于履行期末到,债权人为了争取合同的履行,可以给对方补救的机会,等待履行期的到来,要求对方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则预期违约已经转化为实际违约,债权人可采取实际违约的救济方式。或者,债权人可以在对方预期违约时就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此外,预期违约侵害的是债权人的期待利益,一般是信赖利益,在损害赔偿的范围上与实际违约是不同的。 一、疫情期间不履行合同算违约么 疫情期间不履行合同算不算违约应当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如果受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当事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那么就不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了,所以在这一点上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必须要认真的完成。 如果没有履行可能的,可以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范围是预期违约制度的中心问题。承担预期违约责任的基础是债务人对协作和照顾、不得欺诈、注意、忠实等附随义务的违反,预期违约侵害的是请求力不足的期待债权,而不是实际债权。基于此,预期违约方损害赔偿的范围,是受害方依合同规定而有权期望通过合同而实现的利益,即期待利益,还包括受害方依赖合同行事而产生的损失,二者通常表现为受害方在合同正常履行时本来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履行合同支出的各项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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