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指导组对西安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举报受理电话:029- 83664170,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中旬(节假日除外),工作日08:00至20:00。 举报受理专用邮政信箱:西安市A025号邮政信箱,邮编:71002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六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