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家庭住址一般是指户籍所在地,而户籍所在地就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而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是你启用这张身份证时户口所在地地址,有可能是现住址,也有可能不是现住址,与常住地址无关。当事人申请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交户口本审核。办理的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当事人提交户口本上登记的详细地址。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所以正常来说,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你户口本上的地址,但是如果二者不同的话,家庭住址一般还是应填写户口本上所登记的住址。具体情况,可以去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