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组的必要性有哪些 |
释义 | 与同样具有消灭债权债务关系功能的破产程序相比,困难债务重组体现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谈判与协议的过程,法律干预程度较低,与破产程序的法定准则及司法主导两大特征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是,债务重组既然是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活动,也应当贯彻、体现法律对缔约过程所要求的平等、自愿、互利诸原则,以均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由于债务重组本身意味着债权人作出了让步,遭受一定的利益损失,这就更需要人们关注如何在这一协议过程中实现利益均衡的问题。 一、债务重组有哪些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二、正确认识两方面问题 企业资产重组的风险很高,一个时期以来,基于粉饰报表的需要而进行的财务性重组、注入资产不完整导致公司经营不独立的不规范重组、利用不公允的关联交易进行掏空企业的恶意重组不断,因此,在鼓励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的同时,又要对重组中的问题加以规范。企业进行资产重组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要正确认识资产重组和产品经营的关系。 企业的资产重组,必须以扎实、成功的产品经营为基础,以搞好生产经营、壮大企业实力为终极目的,而不能脱离产品经营进行资产重组,陷入投机炒作之中。产品经营是资本经营的基础和前提,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内在要求和推动力,出色的产品经营是外部资产重组成功的重要保证;而资产重组为产品经营上规模、上次提供了更宽广、更深厚的基础和更巨大的空间。因此,资产重组和产品经营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一个有机整体。在现实中,大凡资产重组成功的企业,其产品经营也必定卓有成效,反过来,产品经营困难丛生的企业,其资产重组也必定差强人意。 (2)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应当坚持与推进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相结合,对被兼并企业进行有效整合,实施再造工程,使被兼并企业焕发新的活力。 整合战略的成功实施决定着资产重组的成功,也反映出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通过重组收购的其他企业,并不是简单的几何相加,关键在于收购后有关人员、管理、业务、文化是否融合,在于整合后的消化功能,甭则会出现因收购引发的吃撑了消化不良,甚至是吃不下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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