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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公证
释义
    法律分析:房产过户不是必须要公证,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进行公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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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