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抚养权到18岁以后不复存在,子女愿意跟谁生活就跟谁生活,法院也不用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法律规定,由于孩子已经成年,所以也就不存在法院需要对抚养权作出判决的问题,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父母任意一方生活,法院对此不予干涉。抚养权给了男方还能要回来。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男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子女再与其生活会对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那么女方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女方出示的证据被法院认可的,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让女方成为孩子的抚养权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