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中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量刑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是指故意煽惑、挑动群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的实施秩序。 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量刑标准 行为人实施了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之非法行为,构成《刑法》上所规定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如果行为人情节上具有严重性,则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如果行为人情节上具有特别的严重性,则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该罪是对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等因素的保障,对煽动者予以刑事处罚。 二、非法传教犯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非法传教罪这一罪名,而与传教有关的罪名包括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等,一般为这类犯罪是依据犯罪情节进行判刑的。《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什么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我国刑法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