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 |
释义 | 办理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步骤一: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自到达居住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持本人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步骤二:居住证办理。 1.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流动人口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认为符合申领条件的,当场受理,并打印《居住证申领表》和《居住证领取凭证》。 2.申请人凭《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住证。居住证申领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二、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三、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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