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十八岁以上为成年人,不再有监护人。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定代理人为其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