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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判管制时禁止从事什么活动?
释义
    法律分析:
    在执行期间,禁止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从事下列活动:
    1、个人设立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在设立公司、企事业单位后以犯罪为主要活动的,禁止设立公司、企事业单位;
    2、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请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请、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
    3、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犯罪的,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4、未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未追缴违法所得,退款到位,或者未足额缴纳罚款的,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5、其他有必要禁止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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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6: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