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证需要过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发生权属变化时土地使用证需要一并办理过户。土地使用证过户需持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移交证明(对方)、用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提出过户申请,审核通过由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县政府批准,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名字写错了,可以进行更正的。需要由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土地权属材料。农村村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村民表明自己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证明。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二、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哪一些 集休土地使用证解说相关规定有: 1、由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核后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补办土地证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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