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者在进行投资之前,应该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风险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产品的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承受程度等。如果投资者没有充分了解投资产品的风险提示,导致投资损失,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不能要求投资机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专业投资者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等投资机构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所销售的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投资风险、收益特征、费用负担、投资限制等内容,并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提示投资者应当对自己的投资决策负责。 第八十七条 投资者因投资活动遭受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投资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