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和中介的区别 |
释义 | 居间和中介没有区别。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中介合同以前的说法,中介合同在法律上的说法就是居间合同,在民法典出台之后,居间合同就变为中介合同。 居间和中介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两种不同的说法,但是实际上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都是指受托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受托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当事人对报酬未达成约定的,可以按照受托人的劳务,确定具体的报酬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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