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法重大疾病有什么? |
释义 |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实行,旧的婚姻法同时被废止。民法典中未明确列举不宜结婚的疾病类型,但医生会建议患有传染病、遗传病的人暂缓结婚。对于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患者应当谨慎考虑是否结婚。 法律分析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开始实施,旧的婚姻法同时被废止。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没有具体列举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类型。医生会建议患有某种传染病、遗传病的人暂缓结婚。一般情况下,医生认为,患有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医学上认为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由遗传因素先天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的人,以及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的人不应当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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