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疾病致婚姻无效 |
释义 | 不应当结婚或者结婚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婚前患有以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一、婚前隐瞒hpv是不是犯法 感染hpv病毒,并不属于重大疾病,婚前隐瞒自己感染hpv病毒,并不违法。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我国法律现在已经取消了强制的婚前医学检查,采取男女双方自愿的原则。如果在婚后一但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瞒的情况,是可以撤销婚姻并要求损害赔偿。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呢?《母婴保健法》中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综上所述,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还是要做好充分防护,为了双方的健康和避免纷争,在婚前做好医学检查。 二、隐瞒病情结婚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隐瞒病情,与对方结婚的处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三、什么疾病不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五个条件:没有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包括: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有精神障碍的疾病。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登革热等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对患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或者对患传染病在传染期内的,收养入应当暂缓收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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