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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做了几天学徒工,现在不想做了,会给我发工资吗
释义
    未签订劳动合同,三天工作后不想继续,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三天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没签订劳动合同,做了三天不想做了,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劳动者这三天的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拓展延伸
    学徒工提前结束,是否能获得工资?
    当学徒工提前结束时,是否能获得工资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如果您在学徒期间已经完成了规定的工作,并且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提前结束不给予工资的情况,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然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提前结束不给予工资的约定,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工资。因此,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雇主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赔偿。如果有争议,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建议,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合同条款而异。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于学徒工提前结束的情况,能否获得工资取决于具体合同条款。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雇主或相关部门沟通,以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的赔偿。如有争议,可咨询专业律师并采取相应法律行动。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合同条款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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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56:17